我跟TCC是安排先在臺灣登記,再回馬來西亞補登記1。說起這結婚登記,可不是帶著護照、身分證,再找兩名證人這麼容易的‧‧‧

 

在臺登記需準備:

1. 結婚書約一份 (往上搜尋及可找到公家版和網民設計版)

2. 兩名證人 (若已於結婚書約上簽名,可不必到場)

3. 臺灣身分證

4. 臺灣戶口名簿

5. 雙方護照

6. 個人印鑑 (可有可無,現在都可以簽名代替)

7. 配偶中、英文單身證明

8. 配偶中文姓名聲明書 (戶政事務所會提供)

 

臺灣標準的登記模式基本上不需要帶護照、單身證明及中文姓名聲明書,後兩項甚至是大家連聽都沒聽過的。

若配偶為外國籍,要在台灣先進行公證,必須提供所屬國家發的單身證明2。這是避免有重婚的疑慮,別懷疑‧‧‧,這個社會甚麼人都有。

 

 

為了順利結婚,TCC在來臺前一個月3就開始奔走4準備單身證明。

申請需要準備:

a. 馬國身分證“MyKad”

b. 未婚夫(妻)的護照影本

 

一、  前往Putrajaya5(布城/太子城)的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國家註冊局,後續簡稱JPN) 2樓婚姻註冊部門櫃檯領表申請單身證明,填寫申請表格及宣誓表格。於申請欄位清楚填寫完畢後,帶著資料前往1F“宣誓”,JPN的1樓有一個宣誓處6(一間小小辦公室,兩名公務人員),宣誓官簡單了解後會請你到隔壁桌繳費(RM4.00),繳費完畢宣誓官就會在表格上簽名,接著又可回到2F繳交文件及費用(RM5.00)完成申請動作。

二、  帶著單身證明前往同樣在Putrajaya的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外交部)驗證。入口警衛會要求換證才可進入。於櫃檯領取號碼牌後,等待叫號呈交單身證明和付款,最後領件。

三、  翻譯單身證明。這個步驟可以自行依照文件翻譯或是到JPN斜對面的Istana Kehakiman(法院)付費請人翻譯成中文。

以上,能在Putrajaya辦理的都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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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前往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複驗單身證明,TECO跟大部分的大使館一樣都位於KL市區。他們的工作時段分為上午收件,下午給件,需三個工作天完成,每一份驗證費用為RM50.00,因此中、英版本共計RM100.00。他們也提供急件(當天下午領)服務,但須另加費用。
於大樓大廳登記完畢,便可以搭電梯上樓。入口處有表格可以拿,請取“文件證明申請表”,然後領取號碼牌,在等待叫號時把表格填好等待交件。

完成並領件後,就表示可以順利到臺灣進行登記啦!

 

之前爬文曾看到單身證明還須在臺灣外交部再次驗證才可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為了結婚,NAO可是花了不少電話錢,聯絡外交部、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和戶政事務所…。關於在臺複驗單身證之事可能因法令或流程更改,現在是不需要到外交部(這是外交部的人員提供的資訊),可直接安排戶政事務所登記。

若你們挑的好日子剛好在周末或(非春節&三節)國定假日,只要三天前預約,戶政事務所的工作人員會來加班幫新人登記喔!(台灣的政府機構還是有許多便民服務滴~ 如:夜間延長營業等…)

另外,只要配偶沒有要入籍,結婚登記是可以在任何一個區域戶政事務所辦理的。以NAO與TCC的例子來說,NAO的戶籍在臺北、娘家在高雄,因此為求方便,就安排在高雄登記,身分證和戶口名簿一樣都會被加上配偶姓名。

 

登記時除了攜帶在文章開頭提到的相關準備外,要主動跟戶政人員申請中、英文版結婚證書。

費用部分:身分證換發NT50 (若要換照片,要記得帶著大頭照去換喔!);中、英文結婚證書每份各NT100;英文戶籍謄本第一份NT100,之後每份加NT15。

 

OK!做到這一步,就已經是已婚身分啦!(恭喜~)

只是…,因為馬來西亞政府規定在外國註冊結婚須於半年內回國補登記,違者罰款RM100,超過一年每年增加RM50罰金。

 

所以,下一篇就是要分享補登記的程序。(繼續奔波…)

 

 

 

* 以上提及的任何正本文件,如:護照、ID等,請先自己準備好影本,避免臨時要印花費更高。

 

1. 為何選擇先在臺登記?因為這樣的步驟比較能夠符合我們的需要。需求就讓你們自己評估啦!

若選擇先在馬來西亞登記,變成NAO要(在臺)取得單身證明並經驗證蓋章後,需要與馬來西亞當地註冊局提出申請。NAO入境要滿7日才能跟TCC帶著異國婚姻許可書到註冊局申請結婚登記;而申請後,兩個人的照片、名字與國籍會被公佈在註冊局的佈告欄,若21天內無人反對婚姻,即可登記。

 

2. 相反的,要先在配偶設籍國家登記,臺方就需要準備單身證明了。(各國法規不同,請多蒐尋比較)

 

3. 注意!馬國核發的單身證明效期為150天,若超過即視為無效,須重新申請。(05.2014)

 

4. 說奔走真的不誇張‧‧‧,不論是在臺或在馬,甚請到一份文件後,又接著要帶著文件到處去進行驗證。(有點像被迫蒐集紀念戳)

 

5. Putrajaya 是馬來西亞政府為紓解吉隆坡快速膨脹的人口數及嚴重的塞車問題而規劃的行政首都,自1995年開始興建。1999年開始,部分公務慢慢遷至Putrajaya;當地除了興建各政府部門大樓外,也建造了住宅區、商業區等。至今,許多政府機關包括:外交部、法務部、財務部等皆已遷至此。由於Putrajaya的設計概念是以智慧型花園城市出發,有青蔥綠意及湖畔溼地外,還有許多現代建築與橋梁,因此當地也吸引許多遊客駐足參觀、遊玩。

 

6. 若JPN一樓的宣誓處沒開,那就必須到法院去做宣誓了。(公務員到哪都是爽缺)

 

7. 這些過程至少需要兩天的時間。首先,因為JPN等政府機關都再Putrajaya和TECO所在的KL市區距離甚遠;第二,馬國政府機關行政作業非常“出名”,所以大家都會強烈建議盡早出發辦理,若八點開門,最好就八點準時到場。周五(回教的祈禱日)公務員心情都很好,因為中午休息時間特別長,TCC說這一天事情都好辦,只是到了下午通常都會有一堆人來,會等很久,因此也有一些人會盡量避開周五辦事。

NAO在馬國機關辦事過程都算非常幸運,人員和善、效率甚快,也未受到刁難。TCC跟我都盡量早早到,幾乎每次辦事情抽的號碼牌都是前幾號。雖然不懂馬來語,見人就是禮貌微笑就對了,TCC跟公務員對話時不懂也要專心聽,然後帶著台灣出名的禮貌說Terima Kasih (Banyak-Bany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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